受******法院的委托,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法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2024]-02647号-pszc-00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
1、招标内容与范围:
项目概况: ******法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1项目名称:******法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采购项目。
1.2履约地点:******法院。
1.3项目具体内容及基本情况说明(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法院安保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1.4履约时间:二年。
1.5履约方式: 服务时间为全天候服务。
1.6采购预算:******.00元
1.7资金来源:省专项。
1.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否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财务状况报告(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需附经财务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确认的近三年(******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4******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2.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1.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信用信息需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页面截图。查询信息起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内。查询内容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
3、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在(网址: http:// ******)上发布,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网站信息。
售 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4、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服务中心三楼西侧开标二室
方 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响应文件在政采云平台(******)上直接上传提交,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准进入评标阶段;因投标人原因未能上传响应文件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文件开启
时 间:2024年11月06日09:00分(北京时间)
地******服务中心三楼西侧开标二室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招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保证金。
8、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取网上(政采云平台)招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在政采云平台上直接上传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因供应商原因未能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法院
地 址:******法院
联 系 人:晁莉莉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服务中心三楼(永昌路777号)
联 系 人:杨光旭
联系电话:0432-******
******办公室
电 话:0432-******
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