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学2024年商业网点第三轮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zxyt-2024-cg046号 | 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年1月3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2025年1月6日 ,标的所在地。 | 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7日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崔先生 | 电话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高先生 | 电话 | 0432-****** |
报名、自由报价时间及地点 | ******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同时进行第一轮自由报价。 | ||
******有限公司3楼(吉林市高新区深东路紫金江尚1号楼0单元1层012号) | |||
3、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432-****** | |||
限时报价时间及地点 | ******有限公司2楼(吉林市高新区深东路紫金江尚1号楼0单元1层012号)进行限时报价 | ||
09时00分到09时30分:标的1至标的6; | |||
报价规则 | 每轮报价周期为60秒,每次加价应为200元或200元的整数倍,超时报价或不按规则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大学位于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东校区)教学楼、龙潭区山前街新山街1号(北校区)教学楼的房屋、南校6号住宅、兴隆街,共有6处,按现状分零出租。 ******大学东校区水房旁ds015,无抵押,出租面积约20.2平方米,有(供电、供暖)设施,出租后的用途:文具店/百货。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合同已经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服务中心bs009,无抵押,出租面积约19.18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出租后的用途:手机维修。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合同已经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服务中心bs010,无抵押,出租面积约8.87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出租后的用途:通讯营业厅。目前为闲置状态,可按期交付标的。 ******服务中心bs011,无抵押,出租面积约19.95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出租后的用途:眼镜店。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合同已经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大学南校区6号住宅wp002,无抵押,出租面积约90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出租后的用途:可自选经营项目。目前为闲置状态,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6:位于兴隆街wp010,无抵押,出租面积约307.376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出租后的用途:可自选经营项目。目前为闲置状态,原承租方合同已经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因年代久远,以上房屋本身及设施均较为破旧,门牌号可能发生变更,具体坐落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请各意向承租人在竞买前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旦成交,不能撤销;即以成交价为12个月租金,价格不再作调整。如成交后不能按时交纳尾款或签署租赁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租后的用途:(详见各标的出租后的用途说明)。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三、出租期限:36个月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 1.租金挂牌价详见明细表; 2.租金按期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3.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三分之一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 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表。 六、承租相关要求 ******大学商业用房管理细则》,商业网点必须严格按照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进行经营。 2.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方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自行承担。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 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税费问题约定 1.以交接日期为准,出租方负责结清此前的水、电、供暖、燃气******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 ******办公室收取的租赁费等各项税费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 3.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 八、期满后的处置 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 九、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
出租方名称 | ******大学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
法定代表人 | 许适林 | |
注册资本(万元) | 130633.0 | |
经济性质 | 9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常委会议纪要 |
交 易 条 件 | 公告期 | 5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60秒 |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详见明细表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 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zxyt-2024-cg046-1 | ******大学东校区水房旁ds015 | 9.02 | 2.70 | |
zxyt-2024-cg046-2 | ******服务中心bs009 | 2.93 | 0.87 | |
zxyt-2024-cg046-3 | ******服务中心bs010 | 1.33 | 0.39 | |
zxyt-2024-cg046-4 | ******服务中心bs011 | 2.90 | 0.87 | |
zxyt-2024-cg046-5 | ******大学南校区6号住宅wp002 | 3.33 | 0.99 | |
zxyt-2024-cg046-6 | 兴隆街wp010 | 10.00 | 3 | |
保证金 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 是 □否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7日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有限公司 账号:******0777 ******银行吉林市分行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32-****** 注:投标保证金应写明标的名称、标的编号,联系方式否则后果自负。 | |||
保证事项 | 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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