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区2025-2026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区2025-2026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HABWZ02796 2.3 标段划分:共分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HABWZ02796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对包河经开区2025-2026年度建设的房************有限公司。中标单位负责(******小学项目、沈阳路产业园项目、汽车后市场项目,以及拟建的智能制造产业园、石桥产业园项目、河南路产业园地块。(2)市政道路项目和拟开工市政道路项目。(3)青网产业园、长白山路公租房等维修改造项目以及零星工程等进行。项目名称和实际开工情况以具体的项目合同为准。本次招标一家单位进行检测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900万元/年 2.8 服务期限: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或委托的各项目检测费估算超出合同估算价时截止。合同期满后双方签订的已生效未履行完毕的项目检测合同继续有效。为保证检测工作的连贯性,在各项目总投资概算允许的前提下可续约一年,合同主要条款不变。 2.9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900万元/年 2.13 其他:/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检测费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不予认可,且检测内容中须含地基基础检测)。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 电 话:0551-******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包河经开区2025-2026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
******有限公司
账号: ******************
******银行滨湖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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