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横山岭水库清淤治理工程监理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4】3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横山岭水库维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横山岭水库清淤治理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灵寿县横山岭水库库区范围内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横山岭水库库区清淤,工程清淤面积582万平方米,清淤总量约为1911万立方米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内的全部监理工作(施工监理、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 其他要求: 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郑重公告:对招标投标领域阻碍******办公室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20 09:00:00 至 2025-04-10 09:2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4-1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水利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横山岭水库清淤治理工程监理 | 0 | 无 |
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中山东路167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康维丰 | 联系人: 王淑荣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银行方北支行 |
账号: / | 账号: ******00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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